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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多家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的,需退赔的受害人速去报案登记…

反传销网综合 反传联盟 2022-05-28

反传销网5月4日发布:【甘肃】非法集资1.6亿余元!甘肃会宁百福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吸案退赔公告来

甘肃会宁百福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吸案退赔公告来啦,该案投资人速去登记……

2022年4月28日,会宁县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甘肃会宁百福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赔公告。具体如下:


本院在执行会宁百福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责令退赔一案,会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甘0422刑初204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书判项第十六项确定:投资人杨凤霞等321人的损失应予以退赔。

请该案投资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3日工作时间内到会宁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四楼第十一、十二、十三审判庭进行登记。

会宁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8日

甘肃会宁百福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吸案开庭审理

2020年5月28日,会宁县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会宁百福浓投资管理公司以及被告人段某某等14人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会宁百福浓投资管理公司以及被告人段某某等14人于2012年12月至2019年5月期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亿余元。

同时,段某某纠集多名被告人,采取殴打、辱骂、滋扰等方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扰乱区域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县法院按照提前制定的庭审方案,庭前对办公大楼及审判法庭进行了全面消杀,对执勤干警和出庭被告进行了核酸检测,发放了一次性防护服、口罩及护目镜,严格执行防疫工作要求。

在历时8个小时的庭审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重点,有序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及时归纳总结庭审中的焦点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

为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该案全程同步进行庭审直播,部分受害人进行了观看。合议庭将对案件评议后择期宣判。

来源:会宁县人民法院


【浙江】“澳创资产”涉嫌非法吸存案已立案侦查,参与群众速去报案登记…

浙江“澳创资产”涉嫌非吸案已立案侦查,参与人速去报案登记………

2022年4月29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浙江澳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具体如下:


2022年4月24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依法对浙江澳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创资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现已对孙某涛、白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相关资产开展查控工作。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因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我局只接受邮寄报案,请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龙坞工业园区8号转塘派出所,并注明“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澳创专案收”。

此外,我局已在梳理数据,将尽快发起全国协查,届时外地集资参与人可前往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

报案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相关投资协议、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相关银行转账凭证和交易流水复印件。

以上材料只接受复印件。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咨询电话:15268813226、18957150473。

为最大限度挽回集资参与人损失,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同时请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反映情况、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严格落实各地防疫政策,做好个人防护。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2年4月29日

附原文通报:


来源:平安西湖官方微博



【赤峰】赤峰蹦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已判决,该案受害人速去报案……
2022年4月29日,赤峰市公安局对外发布了关于赤峰蹦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的情况通告。具体如下:


2021年8月11日,赤峰蹦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韩书会、赵晓娟等人因犯集资诈骗罪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判决。

因有部分投资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全面、准确收集证据,依法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受害群体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务于2022年5月15日前,持相关证据材料到赤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节假日不休)。

14日内未出我市的投资人,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日内有过离赤经历及市外投资人,需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地址:赤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66号赤峰市公安局西门左转50米)

联系人:傅警官:18647613684

谌警官:18647617412

赤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2022年4月29日


附原文通告:





【中宁】484万余元!中卫一法院集中发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执行款~

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一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及的执行款4845738.68 元。

近年,一股以商会及小额贷款公司吸纳民间资金的风气在中宁县城席卷蔓延。这本是民间资本互助,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良好形势,却在有些人的利用下逐渐变成了各种组织、个人敛财的手段,且愈演愈烈。

2020年至2022年,中宁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判决且转入执行程序的案件22件。为追回非法集资款,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中宁县人民法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执行专班。

执行法官通过扣划银行存款、扣押车辆、以非法集资款购置的车辆、房产依法进行挂网拍卖等执行措施,共执行到位案款4845738.68元。

在案款发放前期,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执行法官提前张贴发放公告,制作案款分配方案,对追回的案款按比例进行分配。发放现场,法院干警在发放前对发放信息逐一进行核对,确认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发放账户信息,仔细按照比例计算发放金额。集中发放执行款活动有序进行。

下一步,中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执行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尽最大努力挽回集资受害人的损失。


法官提示:

凡是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承诺无风险高额利息的,一定要小心集资陷阱,不贪图蝇头小利,这些组织往往打着合法经营的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进行虚假宣传来骗取公众信任套取钱财。

大家一定要牢记,规避非法集资陷阱“三要三不要”:一要理性,不要侥幸;二要稳健,不要冒险;三要警惕,不要盲目。(信息来源:中宁法院)

一END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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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反传销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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